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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英雄警示牌不能玷污
近日,云南省楚雄市警方成功抓获伪造英雄警号并诈骗10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王墨江先生。该人不仅冒充警察身份诈骗10万余元,还冒用受害警察号码录制视频、篡改图像。这种行为不仅公然触犯了法律红线,更是对英雄荣誉的严重侮辱,深深伤害了民族感情。警笛声虽短,却代表了人民警察的忠诚和奉献。英雄的美人鱼体现了生命的重量和精神丰碑。它不应该被用作欺诈手段。维护英雄人鱼的尊严,不仅是法治的要求,也是最起码的文明。
英勇的人鱼是有灵性的图腾,不能以任何方式亵渎。每个警报器都是一个独特的“身份”英雄警笛是人民警察的代号,英雄警笛是一种精神象征,鲜血和生命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武汉市公安局封锁了邱建军同志追捕凶手的英勇事迹,封锁了他的警戒号码“02588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新启用了巴哈提·萨尔贝克的警戒号码“130285”,让英雄精神能够传递给孩子们。这些警示牌的背后王墨江在假警服上印上英雄警号的欺骗行为,激发了公众英雄崇拜,破坏了社会道德共识,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英雄记忆。
使用英勇的警告信号进行欺诈是对法治基础的挑战。从法律角度看,王某江的行为已构成冒充国家机关诈骗罪。而阴谋窃取英雄警示牌的行为,则使其更加违法、危害更大。这种利用英雄美人鱼的信誉,攫取一些人“特殊关系”的财富、实施诈骗的恶行,不仅动摇了公安执法部门的形象,也损害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当英雄的海妖被滥用时,公众对法律权威、公平和正义的信任就会受到损害。因此,此类事件违反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对其进行严格调查和解决。
为了守护英雄的海妖之歌,各方必须联合起来,筑起坚固的防线。维护英雄海妖的尊严,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必须形成公安机关有力行动、网络平台负起责任、公众高度警惕的联动治理格局。公安部门必须配合继续保持严厉高压姿态,决不能容忍任何亵渎英雄、冒充警察的行为。网络平台要加强身份验证和内容监控,迅速取缔虚假账号,从源头上杜绝欺诈行为。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有必要提高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牢记“警察身份必须核实”、“关系不能信任”,挫败诈骗分子。
当今世界,需要英雄,需要正义,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英雄精神的守护者。不得从事亵渎英雄的行为,不得散布贬损英雄的言论,不得主动抵制英雄标志的使用。
来源:京中网(湖北日报)
作者:张二星(湖北宜昌市委宣传部、湖北宜昌“我们是党杨”团队)
出版商: 鼎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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