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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闻丨行政执法如何平衡力度与温暖?司法部

11月3日,司法部颁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对执法人员的行为划清界限,重点关注强烈反映企业和公众意见的各类行政执法问题。您对上述代码的发布有何看法?您将如何解决未解决的问题?行政执法如何做到既有力又良性? 您如何看待《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察办公室主任 刘波:今年3月以来,党中央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就是要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点关注四类悬而未决的问题d 警务问题并进行了集中修复。截至目前,共查处案件5万余起。 同时,全国行政执法人员超过320万人次,每年出警量超过20亿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正是得益于一大批行政执法人员的忠实履行职责。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也发现很多问题与执法人员的资质和行为有关,所以这次我们专门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制定了指引。目的是通过贯彻落实《意见》,让执法人员在心中树立真正的信念,从而有望使执法更加规范。 怎么办三个系统形成一个闭环? 法务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刘波:日本的三种行政执法制度都是程序性规定,涵盖了执法的起源、过程和结果。 行政执法公共关系制度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目标和事项的公开。只有这样,社会、企业和公众才会知道谁有资格执法,谁能做重要的事情。 整个执法过程的登记制度实际上是为了保证执法过程可追溯。 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旨在保证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 三大行政执法体系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系统蒸发散。推动三项制度完善和落实,确保行政法适用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它们在整个过程中形成一个闭环。 行政执法乱象的根源是什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熙珍:混乱的根源其实是“执法机关求胜”,因为无论是任意罚款,还是任意下达罚款、没收裁决,最终都会涉及到罚款和侵占、私分财产的行为。 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将罚款和没收作为税收收入的一部分,将执法的公共利益变成了营利活动。这一定是混乱的根源。 如何进行行政执法 平衡力量和温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熙珍:“温度”概念过去表述的“文明执法”,主要是指“文明执法”。现在,“文明执法”其实对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有一些基本要求。比如,在法律适用方式上,必须以利益损害最小化的方式实现执法目标。因此,执法方式首先必须是平和的、仁慈的、合理的。 此外,就执法人员的行为模式而言,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居高临下或辱骂他人。目前,对于行为模式、语言模式和程序的制定有一些严格的规定。